我国对市政公用事业采取的是低价格、高财政补贴的体制和政策,公用事业的价格由国家统一控制,其价格基本不受供求关系和成本变动的影响,致使公用事业提供的物品和服务的价格,严重背离其价值。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,或直接生产和设施维护单位出现亏损,均由政府无条件地予以提供或补偿。市政公用事业在生产经营中亏损面大,国家财政也背负着补贴亏损的沉重包袱。
由于逐渐认识到传统体制下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在生产、服务和管理上存在的诸多弊端,以及产生这些弊端的深层次的原因,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城市公用事业所具有的经济属性和特点,并分析、探寻适合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市场化改革之路。